備註1 : 表中所列各景點停站時間僅供參考,出發後 若遇 交通擁塞 依實際狀況略作調整,感謝您的體諒。
備註2 : 出發當天請保持旅客聯絡手機暢通,以免因手機號碼錯誤或無法接通導致行程延誤。
【台泥DAKA園區】
蘇花第一站改這邊!蘇花改通車後,東台灣又有一個必去景點囉!位於花蓮秀林的「台泥DAKA園區」,在好山好水的襯托下,台灣首座玻璃屋星巴克倒映著蓊鬱翠林,無論是陽光照射或是夜晚燈火通明的時候,玻璃屋都彷彿童話般的小屋,讓人擁有無限的幻想,另外,台泥DAKA園區還有精彩的水舞秀,絕對不能錯過囉!
【黃金蜆的故鄉~立川漁場】
立川漁場座落於被河流交織環繞的壽豐鄉,透過中央山派之一的奇萊山所融化的雪水灌溉,此地更處在世界少有的天然活水湧泉環境,讓立川漁場因此產出純淨無汙染的黃金蜆,更是全世界唯一的黃金蜆原廠,讓立川漁場被稱為是黃金蜆的故鄉,漁場內不只養蜆,更結合了休閒和教育,是東部唯一複合休閒園區。
【花蓮瑞穗天合國際觀光酒店】
瑞穗天合國際觀光酒店為天成飯店集團全新打造的休閒度假飯店,坐落於花蓮瑞穗鄉占地兩萬坪,為國內首座結合星級觀光飯店、格蘭別墅、親子別墅、溫泉黃金湯/金色水樂園,並與國際知名悅榕集團旗下Angsana Spa合作之複合式頂級度假村,整體設計以南歐莊園風格為主,得天獨厚的地理位置、風光明媚的山水以及豐富的人文及自然生態,將花蓮瑞穗美景盡收眼底。
綿延向天際的高聳尖塔城堡建築隱身在瑞穗群山懷抱中,四周山景縱谷環繞,幽靜的景色與夢幻般的城堡莊園相互輝映,引人墜入「享溫泉、遊莊園」的旅程,享受名湯「黃金湯」與大自然進行心靈上的對話,笑聲滿點留下足跡,創造最美的回憶!
花蓮瑞穗天合國際觀光酒店 或同級
【瓦拉米步道、山風瀑布】
瓦拉米步道位於玉山國家公園東部園區,全長14公里(14.5公里),是沿著日人興建的八通關越嶺道所規劃的步道,為八通關越嶺道東段的一部分。瓦拉米步道口設於山風,海拔550公尺(600公尺),與臺30線(原為臺18線)銜接,其路線沿拉庫拉庫溪南岸而行,高度一路向西攀升,終迄於瓦拉米,海拔1,060公尺。
備註1:我們將於登山口開始步行至山風瀑布即折返,會經過山風一號橋與二號橋,單程約1.5公里,來回約3公里,坡度平緩且路徑清楚,適合來趟輕鬆的健行體驗,全程步行時間約2小時。
備註2:由於瓦拉米步道位處花蓮卓溪鄉南安,比較偏僻,為方便遊玩,午餐享用餐盒。
備註3 : 請旅客衡量自身體力並注意安全,並自行備妥健行登山用具。
【地耕味~玩味蕃樂園】
位在花蓮縣新城鄉的玩味蕃樂園,是由「地耕味集團」所打造的復古風觀光工廠。地耕味旗下涵蓋許多花蓮知名店家,包括阿美麻糬、阿美釋迦、七星柴魚博物館、阿美小米文化館等,玩味蕃樂園也在現場設置伴手禮販賣區,讓你輕鬆擁有在地名產。踏上二樓,便進入時光隧道,打造舊時的火車站、花蓮中山路的繁華場景,許多古早味店家、復古大戲院更讓你拍照拍不停。
到此遊程結束,希望此次旅遊能帶給您們美好的回憶,期待下一次遊程~~
溫暖的家
【費用包含】
1. 交通:大型遊覽車。
2. 住宿:花蓮瑞穗天合國際觀光酒店 (或同級)雙人房住宿一晚 (二人一室,單人入住請補房差)。
(若要需求一大床或二張床型請預先洽詢業務人員,以需求回覆為準)。
3. 餐食:飯店內享用早餐及表列餐食 (自理餐除外)。
4. 保險:200萬旅行業責任意外險附加20萬意外醫療險。
【費用不含】
1. 領隊服務費 100元/人/天,兩天一夜共200元/人,請抵現場交予領隊。
2. 個人因素所產生之消費,如飲料、小吃、私人購物費…等。
3. 個人旅遊平安保險,依規定旅客若有個別需求,得自行投保旅行平安保險。
4. 本行程表上未註明之各項開銷,建議、自費或自由行程所衍生之任何費用。
5. 名額有限,以訂購報名付款者先後順序為主,線上預約並非保證訂位成功,仍需以業務人員回覆確認為準。
【其它規定】
**防疫期間,請貴賓隨時戴好口罩,攜帶身份證、健保卡,手機請保持暢通,並準時於集合地點集合報到。**
1. 小孩2歲(不含) 以下為嬰兒,售價每人 600元,若要佔床同大人售價。
2. 小孩5歲(不含5歲)以下不佔床每位售價 4,888元,5歲以上規定要佔床,與大人同價。
3. 三人一室,費用等同每人費用,若四人一室,請一律開二間雙人房。
4. 單人房差,每人費用需再加 6,300元。
4. 成團人數: 32人以上(以佔車位人數計算),限台北集合地出發,不成團最晚將於出發日七日前告知。
5.此行程為各家旅行社合併出團,出團名稱為 : 吉航旅遊。
【報名流程】
1.如您確定報名本行程請於報名後2天內,需先繳交預約作業金每人全額及身分證正面影本(未領身分證之小孩請提供健保卡),本公司方可受理預訂。
2.此行程請於報名時,留下姓名,手機電話,出生年月日,身份證字號,以利保險作業。旅客"務必"提供一支台灣手機聯絡號碼",方便領隊與您聯繫,避免因聯繫不到您而影響您的行程(若無法提供建議不要報名此行程)。
3.預約報名並非保證訂位成功,需以客服人員回覆為準。
4.旅客如已繳付預約作業金,並經本公司業務人員回覆交通、餐食、景點預約、住宿均已訂妥後,經業務人員通知確認,將由業務人員與您進行觀光局國內團體旅遊定型化契約書之簽署,旅客已繳交之作業金將自動轉為團費。
5.簽署後,觀光局國內團體旅遊定型化契約書即生效力,如變更或取消行程依契約內容辦理。
6.此專案為團體行程,臨時取消或脫隊視同自動放棄行程,不予退費。
7.說明會資料於出發前5-7天以郵寄或E-mail方式寄出,實際行程內容均以行前說明會資料為主。
請點擊參閱國內團體旅遊定型化契約書
【取消規定】
本公司作業均遵依照觀光局相關規定,與旅客簽署國內團體旅遊契約書,詳細取消規訂請參閱《國內團體旅遊定型化契約書》。通知日需以人事行政局公告之正常上班時間為依準,超過時間需 以下個工作日計算,敬請見諒。
**若有額外飯店取消規定,則另外收取**
一、 旅遊開始前第四十一日以前解除契約者,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五。
二、 旅遊開始前第三十一日至第四十日以內解除契約者,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十。
三、 旅遊開始前第二十一日至第三十日以內解除契約者,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二十。
四、 旅遊開始前第二日至第二十日以內解除契約者,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三十。
五、 旅遊開始前一日解除契約者,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五十。
六、 旅遊開始日或開始後解除契約或未通知不參加者,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一百。
前項規定作為損害賠償計算基準之旅遊費用,應先扣除行政規費後計算之。
乙方如能證明其所受損害超過第一項之基準者,得就其實際損害請求賠償。
出發當天若遇不可抗力因素(例如發佈陸上颱風警報),請來電確認旅行社是否可延期使用。
若因客觀風險事由(有事實足認危害旅客生命、身體、健康、財產安全之虞)而要求辦理取消者,旅行社將於扣除行政規費、必要費用及5%補償金後退還剩餘費用。
請點選天氣參考網址